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

【訂房須知 / 住宿公約】

【訂房須知】


訂房之訂金(總房價之一半),請於二日內完成匯款動作(含訂房本日)。

如超過匯款時間(晚上12點),店家有權利將該房間轉讓給其他客人。


(1) 三天內(含本日)退房者(含延期及更改房間數量)恕不退訂金。

(2) 三至七天內(含本日)要求退房者(含延期及更改房間數量) 可退訂金三成
      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

(2) 七至十天內(含本日)要求退房者(含延期及更改房間數量) 可退訂金五成
      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

(3) 十天前(含本日)要求退房者(含延期及更改房間數量),可全額退回訂金
      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


**旅客於預定住宿日三天內(含本日)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

**住宿當天逢發布陸上颱風警報(陸上警戒區需包含屏東縣)
        或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 (以中央氣象局頒布狀況為準則)。 



【住宿公約】


(1) 嚴禁酗酒喧嘩、轟趴、嗑藥及違法行為如發現即報警處理。

(2) 房間請按住宿人數規定住宿,如超過人數進房入睡者,店家有權利拒絕房客入住並沒收訂金。

(3) 進房時間下午3:00,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:00。

(4) 為維護住客權益,謝絕攜帶寵物入住,如不遵守之房客,店家有權利拒絕房客入住並沒收訂金。

(5) 房客退房後如房間內之設施有損壞或遺失,店家將會要求賠償,入住房客請留意。

(6)為維護住客之住宿品質,我們開放參觀時間為1200~1500,其他時間將婉拒參觀。

(7) 為維護寧靜的居住環境,晚上9點後請勿大聲喧嘩。

(8) 請勿使用沖天炮.火把.煙火等類似產品。

(9) 訂房前請先詳讀訂房規則後再進行訂房動作。


謝謝您的配合,希望能在蘋果見到你!